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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堂文明守则(修订)
日期:2021-06-02 信息来源: 教务处 点击数:

编号:ZD/JX—056—2017.6.8/FJ—002

西安欧亚学院学生课堂文明守则(修订)

为了建立和保证我院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广大学生精神文明素质,特制定本守则,要求全院学生自觉遵守。

第一条  做好课前准备。学生应在上课前携带与上课相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及必备的学习用具。

第二条  遵守课堂纪律。学生应按照课程表的安排,按时到课,学生应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不得旷课、早退和迟到。上课铃声结束之前,必须按位就坐,保持安静。除特殊原因外,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者,应事先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并经过批准,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处。严禁他人替课或替他人上课。

第三条  严肃课堂秩序。因故迟到的学生必须先敲门并经教师允许后方能进入教室,进入教室应轻声开门、关门、入座。上下课进出教室时不得拥挤。除本班在册人员和经教务部门批准持有听课证明者以及教学检查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课堂听课。

第四条  保持课堂秩序。学生在课堂上的一切活动应听从任课教师的指导和安排。在课堂上学生应精力集中、认真听讲。不准随意说话或做与课堂无关的活动,上课时不得饮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资料,不影响、不妨碍他人听课。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座走动或出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内喧哗

第五条  关闭电子设备。学生在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及其他与教学无关的电子娱乐设备,集中精力听课,参与课堂活动。对上课玩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拨打或接听手机,收发手机短信(微信)、使用手机上网做与学习内容无关事情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制止,对情节严重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尊重授课教师。遇有疑难问题提问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回答教师提问时应起立,回答问题时声音宏亮,态度大方,其他同学应保持肃静,注意倾听。

第七条  正确反馈意见。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应及时向教师本人或向教学管理教师反映,不得以不认真听课、逃(旷)课、不参与课堂活动、早退、不完成或不提交作业等方式表达。

第八条  注重课堂文明。学生进入课堂应着装得体,言行文明,仪表整洁。不得穿露胸、露腰、露背的服装,不得穿拖鞋或鞋拖,不得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追逐打闹,不说脏话。男生不得穿着背心,女生不得穿超短裙。男女生之间不得有过分亲昵举动。

第九条  保持教室卫生。上课时,课桌不得放置与听课无关的其它物品。在教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在课桌椅、墙壁、讲台、门窗上涂抹刻划。课间休息时,学生应主动擦黑板。禁止向地上或课桌抽屉内乱扔杂物。所有杂物应用废纸包好,在课间休息时扔到垃圾箱内。

第十条  爱护教学设施。教室内一切设备不准随意挪动或损坏,不准在教学设备上涂写和刻画,不得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和拆卸仪器设备,不准将仪器设备带出室外,严禁扳动室内外电源开关。下课或自习结束后,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学生,应主动关好门窗、关闭电灯。凡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设施造成损坏者,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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