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及具体任务安排
教学执行计划是编排课表的重要依据,在课表编排之前,各分院及相关部门须认真查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并严格按照执行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名称及课程总学时数进行课表编排工作,杜绝漏开错排。
课表编排的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 编排部门 | 时间 | 编排任务 |
1 | 各分院 | 2023年12月15日-12月18日 | 各分院将执行计划、集中实践情况、班级名称、教室号报通识教育学院、国际语言中心 |
2 | 国际语言中心 | 2023年12月19日-12月25日 | 全校大学英语课程 |
3 | 通识教育学院 | 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8日 | 全校通识课程(除体育外) |
4 | 各分院 | 2024年1月9日-1月19日 | 分院专业课 |
5 | 图文信息中心 | 2024年2月19日-2月24日 | 系统数据对接 |
6 | 各分院 | 2024年2月26日-2月29日 | 根据变化情况对课表进行调整 |
7 | 各分院 | 2024年3月1日前 | 完成分院课表审核,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核 |
8 | 各分院 | 2024年3月2日 | 公布课表并下发执行 |
注:各分院于12月18日前在EDURP中完成执行计划的确认。
二、课表编排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教学计划中安排有校内集中实践环节的专业,在编排课表时,应统筹考虑学校教室资源现状、学生各类教学活动安排的时间,确定本学期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方式、时间和地点,避免发生各类冲突,保证教学
任务的落实。
(二)为保证授课质量,理论课同一任课教师、同一授课对象不得连续排课4小节(实践课、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专业课除外)。排课过程中不允许出现3小节课程,如有,请调整为单双周2小节、4小节。
(三)学生课表与教师课表编制合理,排课分布均匀,不能出现过多、过少情况,不能出现周五下午没课,周六、周日课多情况。周末和晚上原则上不安排难度较大的理论课程。
(四)专任教师周课时原则不超过16课时;外聘教师周课时不超过24课时;行政兼课人员周课时不超过4课时;外聘教师周课时不少于2课时。教师每日授课量以2到4课时为宜,每日最高不超过6课时。
(五)原则上教师每学期承担不超过3门课程,每周不超过2门课程,其中初次讲授的课程不能超过1门。
(六)每周三下午(5-10节)为“无课日”,不安排任何课程教学活动(含辅导)。
(七)排课时应注意避开节假日(见附件1),因以上节假日、考试或重大活动等原因停课的课程,可在周内其他时间进行补课,也可在正常教学周结束后的复习周进行补课。
(八)考虑到承接外部考试,避免临时的调停课,北区A-C座多媒体大教室周末尽量不排课。
(九)各开课部门在排课期间积极沟通,相互协作,确保在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课表编排工作。
(十)体育课、重修课、公共选修课排选课的具体安排另见专项通知。
(十一)各分院按教学区间共享教室排课,共享教室的管理由归属分院负责,教室利用率计入归属分院。
(十二)教师生病、因私调停课,同课程组其他老师代课或线下安排补课,不建议安排线上课程。
(十三)课表实行三级审核制。各分院完成课表编排后,于开课前进行自查,自查后于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向教务处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课表,上报纸质课表须由分院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并盖分院公章;教务处对各分院课表进行复核,并向主管校领导上报审核。各分院请于3月1日前上报审核后的纸质版、电子版课表。
附件1: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节假日调(停)课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