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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杨袁琪等61名学生学籍的决定
日期:2024-10-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西安欧亚学院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并凭缴费收据到所在社区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日期和注册章后,方可取得新学期的学籍。超过1个月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应予以退学;休学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向所在分院提交书面复学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应予退学;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

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教育厅关于学生学籍管理和学生学籍异动信息维护的要求,学校对符合前述应予退学条件的学生进行了核查。其中,杨袁琪6名学生未办理任何手续离校或未能按时报到注册,超过了规定期限;黎诗扬55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上61名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并报学信平台备案。学生退学的有关事项按《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本决定将通过学校教务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0日。各有关分院要及时将本决定送交学生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送交本人的,公示期满,即视为送交。

附件:1.流失应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2.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应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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