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按照《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西安欧亚学院学生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2025届未达到毕业/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延长修业年限(后简称:延修),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原则
学生办理延修本着自愿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相关审批流程办理延修手续。
二、具体要求
(一)申请范围:
未能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拟通过延修完成本专业毕业要求或学位授予要求的2025届统招毕业生(详见《西安欧亚学院学生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管理办法》)。
(二)申请时间:
2025年5月9日至5月22日
注:需在规定日期的工作时间内递交延修协议、承诺书,办理完延修审批办理程序表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延修:
1.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任何一学期内有课程缺课三分之一或课程未交作业量达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3.本科必修课课程考核不合格学分累计达到32学分(含32学分),专科必修课课程考核不合格学分累计达到24学分(含24学分),专升本必修课课程考核不合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的;
4.在读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且未办理学费缓交手续的;
5.课程考核过程中出现考试作弊、剽窃、抄袭等违纪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6.处于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状态的学生;
7.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应予以退学或留级的学生。
三、办理流程
需要办理延修业务的学生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填写《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延修审批办理程序表》(在各分院教务部领取)并附家长知情同意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延修申请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一式一份);
各分院延修办理咨询联系人电话、办公地点
分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点 |
信息工程学院 | 侯冰琰 | 88286726 | 西区B-101 |
文化传媒学院 | 傅婉舒 | 88286506 | 南区A-404 |
艾德艺术设计学院 | 邹妮娜 | 88286723 | 南区B-208 |
会计金融学院 | 郭亚红 | 88738240 | 南区C-204 |
数据科学学院 | 胡颖 | 88738225 | 南区D-207 |
工商管理学院 | 范凤梅 | 88286808 | 北区A-219 |
人文教育学院 | 赵艳 | 88286821 | 北区E-404 |
人居环境学院 | 张新燕 | 88738281 | 西区A-103 |
职业教育学院 | 王媛华 | 88298730 | 西区C-409 |
(二)申请学生所在分院审查申请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签署意见;
(三)财务处对申请学生的往期学费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学生发展处审核申请学生违纪处分情况是否符合延修条件并签署意见;
(五)教务处审核是否批准学生的延修申请并签署意见。
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修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延修手续者,由教务处撤销批准其延修的决定,并按照《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作相应的毕(结、肄)业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延修办理前学生本人应和家长商量并慎重考虑,确认后自愿申请办理。
(二)学生延修可以采用在校延修和自主延修两种方式进行。
1.在校延修:未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在16学分以上的学生须申请在校延修。在校延修学生编入所修专业(或相近专业)下一年级班级,按照编入年级学生管理。所在分院及社区负责安排其学习、生活事宜。在校延修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和其他校内外集体活动,连续两周不参加教学活动者,应予退学,学校注销其学籍。
2.自主延修:未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在16学分以下(含16学分)的学生,经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学校审批,与学校签署协议后可以申请离校自主延修,延修期间的学生人身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延修学生须每周主动与分院和社区联系,汇报其学习情况。超过两周未与分院学业导师及生活辅导员联系者,应予退学,学校注销其学籍。
(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西安欧亚学院学生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管理办法》(附件)。
教 务 处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