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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办理学位证明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01-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陕西省学位办[2018]14号文件,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现将我校毕业生遗失学位证后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位证明书内容

西安欧亚学院教务处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陕西省学位办文件精神办理“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内容与原学位证书基本相同,采用补证编号,并注明“因证书遗失,特补办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西安欧亚学院校长具名签发,盖西安欧亚学院校章。

二、 办理时限

原则上办理完成时间从正式递交材料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因其他一些特殊原因非人为原因,可酌情延长办理时间。

三、学生本人需提供材料:

1、个人申请(应写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所授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授予年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本人正身免冠素颜蓝底两寸照片3张(最好与原学位证书照片同一底版,要求详见附件)。如果不是同一底版,须提供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尺寸480*640,大小不得超过40MB),电子版照片先邮件发送到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邮箱进行审核(jwcxscl@eurasia.edu),审核结果会邮件回复,审核通过后可以冲洗使用(与毕业照同底版照片不需要发邮件审核);

4、学信网查询学位证书页面截图。

5、下载填写并提交《西安欧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登记表》(见附件)

注意: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四、办理地点

学生事务服务大厅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286951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前往西安欧亚学院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提交办理“学位证明书”书面申请书,并留下联系方式;因故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进行审查核实,若属实出具“学位证明书”;否则不予出具“学位证明书”,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3、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办理好学位证明书后,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4、如有特殊问题可发诉求至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邮箱jwcxscl@eurasia.edu。

西安欧亚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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